桑榆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,少年人虎躯一震,脸上的表情顿时鲜活起来:“你说的很有道理,指不定我这一年突然开窍了呢!”
唐彬默默地咽下即将说出口的“虽然也不见得能考好”。
桑榆在唐彬的建议下请了私教,反正他偷偷去银行看了,数了数卡里的零,他觉得自己的便宜老爸对他也算仁至义尽了。
据说他选择来到这个城市,司淮也给他买了一套房,是个四居室,地段也不错,他愿意住就住,不愿意住租出去或者卖了也行。
反正就算原主是个废材,只要不贪得无厌大手大脚,足够他这辈子做个混吃等死的人了。
桑榆能自主行动后,他翻了翻原身的行李,原身的东西少得可怜,他只带了两身衣服和两本笔记本,第一本已经写满了,第二本写了近一半。
现在很少有人会写日记了,桑榆看着那两本日记,虽然那不是他的东西,可他还是好奇地打开了。
原身的字写的挺漂亮,工工整整的小楷,写作文时绝对是加分项——不!这都什么时候了写什么作文!
桑榆唾弃完自己,抱着极大的好奇和尊重打开了原身的日记,他一边看一边鬼鬼祟祟地嘀咕:“对不起,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你的生活,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,今后咱们就是生活共同体了,你的身体就是我的身体,你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,咱俩互帮互助,才能好好活给那些对你不好的人看!”
第2章 日记
桑榆打开空白页,那里有原身的署名桑榆,旁边写了这样一段话:我想叫他东隅,这样谁都不知道他是谁。我不用担心哪一天会被别人发现他的存在,他就是我第一无二的财产。其实没有人会在意我的生活,只是因为我太胆小了,我不敢说出他的名字。
日记第一页的日期是2017年11月2号,原身像是特别重视这一天,他把这一页压的平平整整,夹了一枚浅色的花签。他特意写了钢笔字,略一看内容不多,但是清秀整洁,可以看出他的心情非常好。
11.2周三雨
我在食堂后面看见了东隅,他蹲在那里喂猫咪。
大肥特别喜欢蹭他的手,还对他撒娇。
东隅笑着挠它的下巴,三花也非常喜欢他,我看见它摊开肚皮了,好想上去摸一摸,可我怕吓走他,更怕他像别人那样对我避而远之,那还不如他不认得我呢。
东隅笑起来真好看啊。
可惜下了一场雨,我本来想给他递伞,他应该是不会要的,他根本不会想和我有交集,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。
但他和传闻里一点都不一样……他是个很温柔的人。
原身的日记与其说是日记,不如说是情书。这个孤僻又不爱学习的男孩子,似乎暗恋着这个叫东隅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