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普通的女孩子,在大街上被混混纠缠,突然有个陌生男人出手相助,正常反应应该是惊吓、感激、或者至少是松了口气。
但她什么都没有。她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“这件事已经解决了”的如释重负。
袁朗深吸了一口烟,缓缓吐出来。
他想起了三天前那个雨夜,她单手提起摩托车的画面。
一百多斤的重量,她做起来像拎一只鸡。
李阳还在旁边絮絮叨叨:“队长,你说这姑娘怎么老在咱们任务区域出现?该不会是——”
“不会。”袁朗打断他,语气笃定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。
他把烟掐灭在旁边的垃圾桶上,拇指在烟蒂上碾了一下,把最后一缕火星碾灭。
“走吧,”他说,“回去开会。”
他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。
他忽然很想知道一件事:如果他没有出手,疤龙那只手搭上去之后,会发生什么?
这个念头像一根刺,扎在他脑子里,怎么都拔不掉。
……
疤龙在这条边境线上混了八年,从偷渡客做到地头蛇,手里过过的货、踩过的人,两只手数不过来。
要找一个人,在这巴掌大的莫林镇,不过是张嘴问一句的事。
昨晚回去包扎了脸上的伤,他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。
不是因为那个当兵的——当兵的他惹不起,躲着走就是了。
是因为那个女人。她站在那儿的模样,看他的眼神,那种从头到脚没把他当回事的样子,像一根刺扎在他自尊心最软的地方。
疤龙让手下盯了一夜。
镇口、街尾、那家旅馆门口,各放了一个人。
天亮的时候消息传回来:那几个当兵的清晨六点就开车走了,往山里去的方向,看样子是进林子搞什么训练。
而那女人,还在旅馆二楼,没出来。
疤龙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脸上的纱布,伸手撕了。
伤口结了痂,紫红色的,像条蜈蚣趴在颧骨上。
他咧嘴笑了笑,露出一口黄牙,把挂在墙上的皮外套拿下来穿上。
“走。”他冲门外喊了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