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走到街角的报摊买了包烟,拆开,点了一根。
烟雾从指间升起来的时候,他的眼睛没有焦点地落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。
那里有一个女人正从便利店里出来,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,里面大概装着几罐饮料和一份杂志。
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白色T恤,下面是条深色的长裤,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,露出整张脸。
吉米认出了她。
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去年夏天,在旺角的一家茶餐厅里。
那时候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前放着一碗还没动过的云吞面,手里翻着一本杂志,偶尔抬头看一眼前面的电视。
茶餐厅里那么多人,吵得跟打仗似的,可她坐在那里,就好像自成一个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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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米坐在角落里跟人谈事,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去,然后就停住了。
他说不上来是哪里好看——眼睛是眼睛,鼻子是鼻子,可这些五官长在她脸上就是不一样,像是老天爷那天心情特别好,认认真真地捏了一个,捏完还舍不得送下来,在手里把玩了好一阵。
第二次是在中环的一个路口。
红灯,她站在斑马线前,手里抱着一摞书,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,她偏了偏头,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。
就这一个动作,旁边等灯的几个男人都在看她。
绿灯亮了,她走得很快,步子又稳又轻,像是踩在自己的节奏上,人群自动从她两边分开。
吉米站在马路对面,看着她从自己身边走过去,近得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——不是香水,是洗衣液那种干干净净的皂香。
他没有回头。
第三次是在电影院里。
散场的时候灯一亮,他就看到了她,坐在前面第三排的中间位置,正慢慢地把可乐杯里的冰块倒进杯盖里,一颗一颗地数。
她旁边坐着一个男人,一直在跟她说什么,她偶尔点点头,表情淡淡的,既不是不耐烦,也不是开心,就是那种“我知道了”的样子。
吉米看着她站起来,把垃圾收好,走出影厅。
那个男人跟在她后面,殷勤得有点过头,替她推门,替她挡人,她接受了,但也没有多说一个谢字。
吉米那时候想,这个女人不好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