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砚写完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,是凌晨三点十七分。
他坐在那间八平米的出租屋里,面前是一台用了七年的笔记本电脑,屏幕右下角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白斑,是两年前摔出来的。窗外有雨,不大,打在空调外机的铁皮上,嗒,嗒,嗒,像一个走不准的钟。他靠在椅背上,把双手举过头顶伸了一个懒腰,脊椎发出几声干涩的响。
屏幕上那个文档的标题叫《长夜行》。他写了四个月,十二万字,讲的是一个在县城开夜班出租车的人,每晚载着不同的乘客穿过那些他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的街道。那些乘客有刚下晚自习的高中生,有喝醉了的工人,有去火车站接人的年轻女人,有从医院出来、手里攥着一袋药的中年男人。司机在他们下车以后,总会多停一会儿,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走远。
故事的最后一行是这样的:他把车停在路灯底下,熄了火。后视镜里没有人了,但他还是看了很久。
程砚盯着这一行看了大概五分钟,然后存档,关闭文档,把电脑合上。他站起来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。雨还在下,街上没有人,路灯照着湿漉漉的柏油路面,像一条正在融化的大河。他站在那里,觉得自己应该高兴。十二万字,完成了。这是他写的第四本书了,前三本都出版了,都卖了,都有人读过。
但他没有高兴。他站在那里,看着窗外的雨和那条空无一人的街,觉得那辆车还在那里停着,后视镜里始终是空的。
第二天早上他醒得很晚。手机上有两条消息,一条是编辑发的:稿子看完了,下周开会聊。一条是大学同学发的:程砚,你最近在干嘛?同学群都炸了,说陆一舟要结婚了。
陆一舟。
程砚握着手机,没有立刻点开那条消息。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,翻了个身,面朝墙壁。墙壁是白色的,上面有一道细长的裂缝,从天花板一直伸到踢脚线。他看着那道裂缝看了很久,然后重新拿起手机,点开了同学群里那个的链接。是一张电子请柬,浅蓝色的底,白色的小花,新郎名字旁边是新娘的名字。新娘姓林,他不认识。新郎那一栏写着陆一舟,三个字,跟十年前他在大学的布告栏上看到的那三个字一模一样。
他退出链接,放下手机,坐起来,去洗脸刷牙。他挤牙膏的时候发现牙膏管已经扁了,他用力挤了挤,挤出最后一点白色的膏体,刷完了,漱了口,把空管卷起来扔进垃圾桶。他看着垃圾桶里那卷瘪掉的牙膏皮,心想,一个人用完一支牙膏需要多久?大概一个月。他刚才挤的是一支牙膏的最后一次。这意味着他又用完了一整个月的早晨,而没有什么变化。
他去吃早饭。一碗白粥,一个煮鸡蛋,一碟榨菜。吃完了把碗洗了,擦了桌子,把垃圾袋系好拎到门口。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坐在沙发上,打开手机,给编辑回了一条:好,下周见。然后他犹豫了很久,在陆一舟的请柬下面找到发送祝福的按钮,输入了四个字:恭喜,幸福。又删掉了,重新打了五个字:好久不见,恭喜。然后点了发送。
他没有等回复,把手机放进口袋,拿了钥匙出门散步。
他住的这片是老小区,楼与楼之间隔着狭窄的通道,两旁停满了车。他走得很慢,双手插在口袋里,像一个没什么急事的人。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反了方向——本来想往东边公园走,却拐进了西边那条去地铁站的路。他停下来,看了看四周。路口的便利店换了招牌,超市门口的摇摇车换了一辆新的,旁边那棵他以前总在树下等人的槐树还在。
他想起上大学的时候。文学院和理学院之间有一片操场,操场边上种了一圈槐树。那时候他每个周二下午都在那棵最大槐树底下等人——等陆一舟,他隔壁宿舍的、读物理系的、会弹吉他的、笑起来声音很大的人。他们每周二下午一起吃饭,有时候吃食堂,有时候吃后街那家牛肉面。陆一舟总是比他先到,坐在槐树底下看书或者发呆。程砚远远就能看见他,看见他低着头,后颈那一截被阳光晒成浅棕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