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那一眼,我心里一个声音告诉我,就是你了。

曾经的你,看我的目光是温和的,但后来的你,却跟变了人一样。

我知道,我其实一开始就知道。

我只是个替身,但我从来没有后悔爱过你。

我以为我可以接受,接受你的目光不为我而停驻。

我以为我可以接受,接受你的所有好都是为了别人。

可我还是输了。

爱一个人,会把自己折磨成什么样子,希望这样的苦头,你不要吃到。

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。”

顾昀念完这封信,如遭雷击,他仿佛陷入一场荒唐而滑稽的闹剧中,听不见周围所有的声音。

脑海中不断地涌现着当初他们在一起的片段。

商务宴会,他在阳台抽烟,书宇穿着侍应生的衣服,给他递了一杯白开水。

“你就是顾总吧?久闻大名。”

他把书宇带回了家里,给对方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房间,只因那张脸,像极了他年少时没有得到的白月光。

“顾总,谢谢你。”

他带着书宇见了自己的朋友,朋友都看出了书宇爱他,也明白了他的心思,劝他不要执迷不悟,否则害人害己,他不信。

“顾总,你爱过我吗?”

他闭着眼睛,任凭泪水从脸颊滑落。

书宇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,遇到他时,那一年二十三岁,在名利场里干净的像是一朵素净的白色栀子。

书宇很瘦,被他养在家里圆润了一点,当时他还笑对方,有点胖了,没想到这句话让对方坚持了很久不吃饭,身材又消减了下来,穿上衣服,裤子还要往上再提一提,只有顾昀知道,胖了,就不像虞泽了。

顾昀的思维很简单,他爱虞泽,书宇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,就像年少时买不起名牌球鞋,而买的仿制a货。

他以前从未觉得自己做错了。

“不过是个替身。”

“我就玩玩。”

“哎,上赶着想在我床上的人太多了。”

种种他和朋友的精心算计,在他的耳边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