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瑟出了门,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直在动,好像在摩擦着什么东西。他站在门口面向西方,盯着太阳,站了足足有十分钟,就在老大爷想问他还有什么事时,他听见谈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语气轻叹说:“夕阳无限好,奈何近黄昏啊。”
一个本应该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绝症,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,这句平平无奇的诗句被念出来,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,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,这年轻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。
他只是坦然接受了。
“老人家,”谈瑟重新转过头来,笑得还挺不好意思:“还有件事儿……”
老人家:“……”
他想,他刚才一定是老糊涂了,才会觉得这年轻人“超凡脱俗”。
还没问什么事,谈瑟就已经将老大爷划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盘儿里,毫不见外地又走进来,从兜里拿出了一封信。
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边儿,除此之外都很新。谈瑟将黄褐色的信封递给老人,语气低低的严肃了:“如果有人找到这里来,您问他叫什么名字,将它……交到一个叫路尚时的人手上。”
谈瑟的手又在无意识地摩擦那点被摩擦无数遍的一角了,毛边儿的地方逐渐扩大,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:“如果没来,一年以后您就烧了它,当我没给过,当尘土撒了。”
将信放在桌子上后,谈瑟就再没停留,也没再转身,他裹着风衣踩着余下的一点黄昏走了。
走之前他自言自语似的说了一句:“可他会来的。”
如果没听错,老人家觉得他声音是颤抖的。
一个月后,那特别有灵性的金毛竟然真的来了这里,他就趴在离陵园不远的地方,好像进到陵园里面那么短的一点儿距离都难倒他了。他安静地闭上眼睛,耳朵耷拉着,尾巴蜷起来放在自己腿上,抱住取暖似的。
安静得过了头,原来是呼吸已经没了。
老人家看到他,应该是提前知道这么一只金毛的缘故,他丝毫不惊讶,还过去蹲下轻摸狗脑袋,动作都带着怜惜。
但他没想到,金毛的身体竟还是温热的。也不知道这只金毛是怎么将时间算的那么精准,一点儿时间也不浪费的来了这里,而来这之前,也不知道有什么是他恋恋不舍不愿割弃的,竟是硬生生拖到寿命的最后一天才来到属于自己的墓地。
万物有灵,也皆有情。老人家当时也不知怎么了,几颗眼泪竟从他那双混浊的眼睛里落了下来,不一会儿就湿了满面。“啊对了,”老人家从回忆里抽身,他伸手将又忍不住想湿润的眼睛抹干净,终于想起来问路尚时:“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