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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时间的洗礼,最上面的笔记本本应该落上一层灰尘,但此时它的表面却光洁如新像经常被人打开似的。

唐珂心中一动,一种不可思议的想法就要破胸而出了。

他猜到商壹已经猜到了杂物间的是谁,但他没想过商壹会这么“不讲武德”去翻他堪称日记的东西。

打开时,不知是紧张还是期许,唐珂竟然有点紧张。

指尖碰到笔记本的表面时,手指捻了两下都没捻开。他干脆地收起循规蹈矩,大力的从中间一翻……巧合这种事说起来都觉得奇怪,八十四年前的记录就这样直躺躺地展现在了面前。

小一百年的笔迹,哪怕没有经过风吹日晒,也能让人看出磨损晕染的痕迹。

──从今天开始,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。好长时间都哭不太出来,一霎那我还以为我生性凉薄,狼心狗肺。

车子往下坠落、伴随着旁边护栏渣子一起往下掉时,我抬头时,好像看到了白无常……但我知道,那是商壹。

我大概是疯了。

时间明明足够久远,但唐珂写下的每一个字还好像都犹在眼前,令他痛苦不堪。这是他第一次翻开自己写的东西来看,在这之前,他从来没有再回头重新描摹一遍过往。

就算只是不痛不痒的文字,也足够让唐珂在崩溃的深渊里越坠越沉,永无着落。

所以唐珂确定他那天就只写了这些,绝没有下面那些文字。

──你没疯,是我来了。

由于没用过现世里的笔,商壹的字、写得不如用毛笔姿势写出来的“古董界”三个字好看潇洒,但他一笔一划,将那些字写的方方正正,一眼过去简直可以做当代正楷字体的楷模,有棱有角,倒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
唐珂喉结无故上下滚动了几下,手上竟在不觉中抖得更厉害了。

笔记本终于舍得跟他过得去了,扉页被掀开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