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第二面——伤人者2

幽冥案簿 朵儿w淡雅 2446 字 3天前

第四章 第二面——伤人者

那一夜我没敢合眼。

李寡妇的脸、赵四的脊背、铜镜中那个张开双臂的,轮番在我闭眼的黑暗里浮现。我坐在值房窗下,借着一盏残灯翻阅签押房搬来的旧卷宗,手指翻过李寡妇杀子案的那一页时停住了,很轻地停在仵作验尸报告那一行字上——喉部扼痕指间距过宽,与李氏手掌尺寸不符。

我当时为什么没追究?

答案就在下一页。那一页是我当月初的考绩评语,上峰批了四个字:干练明断。而紧邻的下一个案宗,赵四偷窃案,画押日期只隔了三天。我需要那个评语。我需要证明自己坐得住判官这把交椅。所以赵四的沉默和李寡妇的哭诉都被我略过了,卷宗上一笔朱砂落下,干净,利落,无可指摘。

可因果不会略过我。

灯油将要燃尽时,倦意终于像潮水一样漫上来。我撑不住,额头抵着卷宗上密密麻麻的字迹,模糊间听见遥远的铜锣声——咚,咚,咚,咚。四更。

然后一切静了。

再睁眼时,我又躺在那片灰白色的铜质地面上。头顶是光滑如镜的天穹,映出我仰躺的脸,苍白,眼下一片青黑。天穹中的那个我冲我慢慢眨了一下眼,嘴唇翕动,无声地吐了一个字:

我没动。她也不催,只是安静地等着,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始终没消失。过了不知多久——在镜中世界里时间像被拉长的糖稀,黏稠而缓慢——我撑着地面站起来,衣袍下摆拂过铜面,那叹息般的摩擦声再次在虚空中回荡。

今天该往哪个方向走?

我的身体比头脑先知道。脚已经迈出去了,绕过昨天赵四那面巨镜残留的暗红色裂痕,穿过一段灰雾弥漫的长廊。长廊两侧的雾中隐约有人形轮廓,模糊得像水中的倒影,每一个都保持着同样的姿态——面朝我,双手垂在身侧,像在等待什么。

我不敢细看,加快脚步。

长廊尽头是一面新的铜镜。比昨夜那面小了一圈,边缘没有缠枝纹,取而代之的是一圈齿痕状的凹凸,像被什么东西反复啃咬过。镜面也不是平滑的,布满细密的划痕,像利爪反复抓挠留下的印记。

我走近一步,腐锈的气味扑面而来,混着一种更浓烈的味道——血腥,但不是新鲜的血,是那种渗进木头缝里发黑发酵了多年的陈腐血味。

镜面泛起波纹,一个男人的脸从深处浮上来。

四十上下,满脸横肉,左颊上有一道从眼角斜贯至嘴角的旧疤,将那张凶悍的脸劈成两半。他穿着囚衣,但囚衣遮不住他肩膀和手臂上的腱子肉,一看就是常年操刀的手艺人。他的两只手被铁链锁在身前,铁链下方悬着一块沉重铁砣,迫使他始终躬着腰,脊柱弯成一张拉满的弓。

他叫郑屠。京师西市肉铺的屠户,专营猪羊。去年腊月,他在东市一家酒肆外将人殴至重伤致残,被打断双腿的受害者至今瘫痪在床,大小便不能自理。郑屠辩称是对方挑衅在先,但拿不出人证物证,酒肆掌柜说只看见郑屠先动的手。按阴司律,斗殴致人重伤残废者,监禁五年,每日肉刑三鞭。我判了,画押,落印,干净。

卷宗上写得很清楚:郑屠,西市操刀者,性情暴戾,屡有殴斗前科。元和十四年腊月初三,无故伤人,致受害者双腿俱废。按律监禁五年,附鞭刑。

我不觉得判错了。一个有过三次殴斗前科的屠夫,在一次酒后争执中把人的腿打断了,我不判他监禁五年,判什么?

镜中的郑屠缓缓抬起头来。他的一双眼睛埋在浮肿的眼皮里,目光浑浊,但浑浊之下压着某种东西,暗红色的、像没烧透的炭火在灰烬下闷燃。他死死盯着我,嘴唇翕动,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辩解,是:

大人,您知道为什么那条腿我非打断不可吗?

镜面剧烈震荡,郑屠的影像像浸了水的墨迹开始洇散。洇散之后露出的画面是另一个时空——前朝,甚至可能是更早,服饰和建筑都透着一股陌生的古朴气息。

一座庭院,飞檐斗拱,朱门铜钉,门口悬着匾额:。画面推入内堂,一个老者坐在太师椅上,膝前跪着十余口人,男女老少,满堂呜咽。堂下立着另一人,身着官服,手托圣旨,面无表情地宣读。每读一句,堂上堂下便多一个人哭出声,到最后圣旨读罢,老者猛地起身,指着那宣读圣旨的官员嘶吼道:我郑家世代忠良,何罪之有!

那官员没有回答。他只是后退一步,抬手示意。身后的兵士涌上来,将郑府满门四十六口人一一拖出,按在庭院中的青石板上。铡刀起落,四十六颗人头滚了一地,血漫过青石板缝,渗进泥土,染红了满院的腊梅。

画面定格在那官员的脸上。面白无须,眼角有一颗泪痣,眼神阴鸷而平静,像看惯了的刽子手。

这人的脸,我见过。在郑屠案卷宗附带的受害者验伤图上——受害者的画像旁边写了名字,姓刘。

刘家。上辈子陷害郑家满门抄斩的,姓刘。这辈子被郑屠打断双腿的,姓刘。

小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