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语速平缓,逻辑清晰,每一句都像在温舒然心口钉下一枚钉子。那些她曾经随口说出的谎言,那些她以为无关紧要的社交动态,那些她沉浸其中的“事业成就感”,此刻都被清晰地标注、编号、装订成册,成了指控她漠视家庭、情感不专的铁证。
“第二册,证据二十六至证据四十,主要为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。包括:婚生子江念泽所在幼儿园班主任出具的书面证言,详细描述了自XXXX年X月以来,被告多次承诺参与孩子活动却无故缺席,导致孩子情绪明显低落、失望的具体事例及日期;原告母亲孟清漪女士关于XXXX年X月X日其心脏病发入院,被告延误两小时方到达医院的情况说明,并附当日医院急诊记录及通话记录清单佐证。”
温舒然的脸血色尽褪,苍白如纸。她仿佛能看到念泽的老师在写下那些证言时的无奈和叹息,能看到孟清漪躺在病床上失望而冰冷的眼神。这些曾经被她忽略的人的证词,此刻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,将她钉在“失职母亲”、“不孝儿媳”的耻辱柱上。
“第三册,证据四十一至证据四十五,主要为鉴定意见及视听资料。核心证据为:经法院摇号指定的心理评估机构出具的《关于江念泽心理状况的评估报告》。报告明确指出,被评估儿童江念泽存在安全感不足、对母亲角色信任度较低等心理状态,评估专家认为,该状态与其主要抚养人之一(即被告)长期不稳定、屡次失约的养育行为存在显着关联。”
最后这段话,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,狠狠捅进了温舒然最脆弱的地方,然后用力搅动。她猛地抬起头,看向对面。江砚辞依旧垂眸坐着,侧脸线条冷硬,仿佛顾彦陈述的这一切,都与他无关。而顾彦,在提到念泽的心理报告时,语气甚至没有丝毫波动,冷静得可怕。
“以上,原告方证据出示完毕。”顾彦说完,从容落座。
法庭内一片寂静,只有书记员快速打字记录的声音。那三本厚重的证据册,像三座沉默的大山,矗立在温舒然面前,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压力。
法官将目光转向被告席:“被告方,请出示你们的证据。”
陈律师明显紧张地吞咽了一下,站起身。与顾彦那边厚重的三册相比,他拿出的只是一个薄薄的透明文件夹,里面只有寥寥几页纸。
“审判员,被告方提交的证据……主要是一些生活照,证明被告与孩子感情深厚;以及……被告之前经营工作室时的一些工作记录和成果,证明被告具有一定的事业能力和经济基础……”陈律师的声音不大,甚至有些发虚,在对方刚才那套逻辑严密、证据链完整的展示对比下,显得如此苍白无力,甚至有些可笑。
他将那薄薄的几页纸——几张温舒然和念泽多年前的旧合照打印件,以及几份早已没有意义的工作室项目简介——的副本递交给原告方。顾彦接过,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,便放在了一边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那种无声的对比和蔑视,比任何嘲讽都更让温舒然难堪。
证据交换环节基本结束,但法官并未立刻宣布结束。顾彦再次站了起来。
“审判员,鉴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这一核心争议,原告方有几个问题,需要当庭询问被告,以澄清部分事实。”顾彦语气恭敬,但目光已经如鹰隼般锁定了温舒然。
法官略一沉吟,点头:“可以。被告方律师可有异议?”
陈律师连忙起身:“审判员,对方律师的问题可能与本案核心事实关联性不强,且容易对被告造成不当引导……”
“反对无效。”法官打断了陈律师略显无力的抗议,“原告律师可以提问,但问题需围绕案件事实。被告,你有义务如实回答。”
温舒然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,浑身僵硬。
顾彦走到法庭中间,目光平静却极具压迫感地看向温舒然,缓缓开口,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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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被告,温舒然女士,请你回答: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,当晚约九点至次日凌晨时段,你在何处?与何人在一起?”
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……
这个日期像一道闪电,劈开了温舒然混沌的记忆。那是……念泽急性肠胃炎住院的夜晚!那个她因为送喝醉的沈嘉言回家,而延误了去医院陪护儿子的夜晚!
她的脸色“唰”地一下,变得惨白如纸,嘴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她能感觉到对面江砚辞的目光似乎在这一刻,极冷地扫了她一眼,又移开。她能感觉到法官、书记员,甚至身旁陈律师的目光,都集中在她身上。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她张了张嘴,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完整的声音,巨大的羞耻感和恐慌攫住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