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的咸阳,细雨如丝,将街巷的青石板洗刷得湿漉漉,映着天光,泛着清冷的光泽。
这细雨未能洗净空气中的尘埃,却似乎给这座帝国都城蒙上了一层更加凝重的面纱。
少府衙署内,气氛比屋外的天气更加肃穆、紧绷。
萧何端坐案后,面前摊开着一份刚刚用印完毕、墨迹未干的诏令副本——《大秦度量衡器具标准化推行令》。
这份由始皇御批、丞相府副署、少府主发的诏令,将在今日张贴于咸阳各城门、市集及官署之外,并快马发往各郡县。
其内容,核心只有一条:自即日起,凡大秦境内官私交易、工程营造、物资调拨、赋税征收,所用度量衡器具——尺、斗、秤,必须统一采用由少府与将作监联合监制、带有特殊“标准器”烙印的官制器具。
旧有私制、地制器具,需在三月内至各地官府指定地点校验、烙印,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,不合格者一律销毁。
逾期仍用非标器具者,依律惩处。
诏令的附件,是厚厚一摞“标准器”的详细制式和校验规程。
长度以“秦尺”为准,一尺合今约23.1厘米,十尺为丈。
容量以“秦斗”为准,一斗合今约2升。
衡器以“秦斤”为准,一斤合今约253克,十六两为一斤。
所有标准器,皆以精铜或硬木制成,关键部位镶嵌防伪标记,并由少府、将作监、当地官府三方共同校验、烙印后方为有效。
“此令一出,市井必有大哗。”
萧何放下诏令副本,对肃立一旁的几位少府属官和天工院派来协助的吏员道,“然,度量衡之乱,为害久矣。
关东诸地,至今犹用旧制,斗有大小,尺有长短,秤有高低。
奸商猾吏,借此盘剥百姓,中饱私囊,国库亦受其损。
更兼各地工坊营造,因尺度不一,物料难以通用,徒增靡费。
北伐在即,后勤转运,尤需精准一致。
故此令,势在必行,纵有风波,亦不可阻。”
“下官明白。” 众人凛然应诺。
很快,盖着少府大印的告示,贴满了咸阳城。
市吏们手持崭新的铜尺、铜斗、铜权(秤砣),开始在东西两市、各坊市门阙,设立临时的“校器所”,为商贩百姓校验旧器。
校验合格的,在器具显眼处烙上一个“官”字火印;不合格的,当场没收销毁,并可凭旧器残骸,以优惠价格换购新制官器。
初始几日,百姓多是好奇观望。
一些老实本分的商贩,觉得用官器买卖,童叟无欺,倒也省心,主动抱来自家的斗、秤去校验。
市吏操作严格,一丝不苟,确有不少私制器具,或因年久磨损,或因当初制作就不规范,被判定不合格。
商贩们虽有怨言,但在市吏和巡街兵卒的注视下,也只能乖乖照办。
然而,随着校验的深入,触及的利益越来越深,反弹也随之而来。
东西两市那些做大宗交易、尤其是涉及粮食、布匹、盐铁等大宗物资的商行、货栈,反应最为激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