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大多乘坐着破旧的皮卡车,更多的人只能徒步前行。
这支部队,就是芬恩麾下,负责主攻西线的先头部队。
“嘿,普林斯,快看!”
一辆皮卡车上,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,正用望远镜兴奋地眺望着远方。
“看到那城市的轮廓了吗?那就是阿尔塔维斯!”
他叫普林斯,是这支部队里一个小头目的副手。
他放下望远镜,回头对着身旁那个正在擦拭步枪的男人。
“马哈马特,我的兄弟!再有二十公里,最多半天时间,我们就能冲进去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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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林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眼里闪烁着对财富的渴望。
“想想吧!城里的银行!那些富豪的别墅!”
“到处都是亮闪闪的金子和成捆的漂亮币!”
“等打下阿尔塔维斯,芬恩老大肯定会大大地赏我们!”
“到时候,我们就拿着分到的钱,买个大庄园,再娶上几个漂亮老婆!”
“这辈子就值了!再也不用过这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了!”
普林斯越说越兴奋。
然而,他口中的马哈马特,却只是抬了抬眼皮,神情冷漠。
他停下了擦枪的动作,语气平淡地开口。
“普林斯,你觉得,我们能活着走进阿尔塔维斯吗?”
“什么意思?”
普林斯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。
“马哈马特,你别在这儿给我泼冷水行不行?我们现在士气正旺呢!”
马哈马特冷哼一声,将步枪靠在车厢上,扫过周围那些同样兴奋不已的同伴。
“士气?”
“一群乌合之众的狂热罢了。”
他压低了声音,凑到普林斯耳边。
“你动动你那被金子塞满了的脑子好好想想。”
“我们西线这边,总共才多少人?装备怎么样?”
马哈马特指了指前面那几辆老掉牙的坦克。
“就靠这几辆破铜烂铁,和我们这些拿AK的步兵,去冲击一座几十万人口的首都?”
“你再看看东线和北线,那里才是芬恩老大的嫡系部队!装备精良,兵强马壮!”
“为什么芬恩老大不让他们主攻,反而让我们这支‘杂牌军’来啃最硬的骨头?”
普林斯被问得一愣一愣的。
他挠了挠头,有些不确定地说道。
“这……这可能是老大信任我们?想给我们一个立功的机会?”
“信任?立功?”
马哈马特听到这话,冷笑一声。
“普林斯,你跟了我这么久,怎么还是这么天真?”
他一字一句,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