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B似乎猜到了雷蒙德的心思,转头看向他,语气带着一丝嘲讽:“雷蒙德警官,要不要打个电话回警署,看看有没有伙计能过来‘维持秩序’?”
雷蒙德胸口剧烈起伏,他当然想。但混迹警队多年,他也不是完全没脑子的莽夫。靓坤敢这么对他,绝非一时冲动。他想起关于靓坤的一些传闻,特别是最近他与某些更高层英籍官员乃至政治部若有若无的联系……这个念头让他发热的头脑冷静了些。为了一个酒吧的干股,彻底得罪一个势头正猛、手段狠辣且可能背景复杂的黑道大亨,是否值得?
更重要的是,今晚的事,严格来说是他理亏在先。公然为东星的酒吧站台,挑衅洪兴地盘,传出去对他并非好事。警队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,想踩着他往上爬的大有人在。
想到这里,雷蒙德强行压下怒火,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:“好……很好。洪兴,靓坤,我记住了。”这话听起来凶狠,实则已是色厉内荏,给自己找台阶下。
大佬B不再理他,这种虚张声势的威胁,他见多了。
很快,洪兴的律师匆匆赶到,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、看起来精明干练的中年人。他显然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,在简单了解情况后,迅速从公文包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格式合同,现场根据酒吧估值填写金额,并拟定了附加条款——确保所有法律手续完备,避免后续纠纷。
吴志伟在转让方一栏签下了他那小弟的名字,并按了手印。整个过程,他脸色灰败,再无半分“笑面虎”的风采。雷蒙德在一旁冷眼旁观,最终一言不发,更没有在涉及他“干股”的地方提出任何异议——显然,他默认放弃了。
大佬B在受让方签下自己的名字,盖上印章。律师麻利地收好文件,表示会尽快完成变更登记。
“行了,”大佬B收起笔,对吴志伟和东星的人摆摆手,“带着你们的人,收拾东西,今晚就搬出去。明天我不想再看到任何东星的标志在这里。”
吴志伟如蒙大赦,连连点头,招呼手下小弟,搀扶着还在哼哼唧唧的伤者,灰头土脸地迅速撤离,连一些开业装饰都没来得及拆。雷蒙德也阴沉着脸,在一名心腹的陪同下,从后门悄悄离开了。
偌大的酒吧,顿时显得空荡起来,只剩下洪兴的人,以及满地狼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