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清晨,纽约。
第一缕金光刺破曼哈顿的天际线,为玻璃幕墙披上流火般的华裳。
哈德逊河的河面碎金浮动,渡轮划开粼粼波痕,惊起一群在广场讨食的白鸽。
街角餐车飘出咖啡与贝果的暖香,时报广场的巨屏尚未完全点亮,只有清洁车静静冲刷着彻夜狂欢的痕迹。
植久安将自己那辆刚买的,崭新的十八手自行车锁好后,一脸‘不想有出息,每天都还有气息就已经很不错了’的表情,朝中城高中的校门走去。
还没到教室门口,他就听见弗莱什·汤普森那标志性的大嗓门在教室里回荡:
“从今天起,中城高中我说了算!至于那个Z?他就是个不敢露面的胆小鬼,我只是略微出手,他就已经巴拉巴拉……”
植久安面无表情地推开教室门。
原本哄闹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,所有学生都用一种混合着同情和期待的眼神,看向讲台上的弗莱什。
此时弗莱什背对着门,还在唾沫横飞地吹嘘道:
“……我一个右鞭腿,一个左正蹬打得他跪地求饶!让他知道谁才是这里的……”
植久安悄无声息地走到弗莱什身后,伸出食指轻轻戳了戳他的后背。
正讲到兴头上的弗莱什不耐烦地转身,恶狠狠地说道:
“你是不是想尝尝我的……”
话说到一半卡在喉咙里,他的脸色瞬间从嚣张变成惊恐,活像见了鬼。
植久安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,眼睛半眯着看向弗莱什,漫不经心的问道:
“刚才没听清,你再说一遍?”
此话一出,教室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微妙起来。
有人憋笑憋得肩膀发抖,有人幸灾乐祸地交换眼神。弗莱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,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。
“我…我说……”
迎着众人嘲弄的目光,弗莱什咽了口唾沫,突然把心一横,大声说道:
“我说你是个没种的怂包!该死的东亚黄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