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,她应该是喝了一些酒。
身上都是酒气。
她威胁我说,她知道我的秘密。
如果不想曝光,就得给她一笔钱。
哼,你们知道她一开口要多少吗?
五十万!
愚蠢的女人。
竟然敢敲诈我们。
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。
我们可是三个人呢!
搞定她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?
于是,在她回家的路上。
李同用绳子,从她身后偷袭,把她给勒死了。
之所以是李同下的手。
是因为他说,他有精神病。
就算杀了人,也不用负法律责任。
杀人容易。
可处理尸体,就比较麻烦了。
我和姐姐,在决定干掉高丽红的时候,就已经想到了办法。
那就是,用硝石把高丽红给速冻起来。
我们在化学方面,很有研究的。
李同负责购买硝石。
我和姐姐,负责冷冻尸体。
然后,我们三人合力,在抛尸地点的上方,将已经被冻在了冰里的高丽红抛了下来。
这样,现场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