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S:你想要什么样的明信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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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 John H Watson

To: Sherlock Holmes

Subject: 我给头骨起名叫“盖里。”

头骨在他的地盘上呆得很舒服。我觉得他不会喜欢旅行的。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。我们昨晚还吃了一顿咖喱,然后看了“总理大人”,甚至讨论了同性婚姻(不清楚它是怎么出现的;和头骨讨论不出什么结果)。我得感谢你没把这个更好的谈话伙伴带走。起码他从不打断我,叫我笨蛋,或者朝我扔面包屑。

竟然住在一间普通的酒店?我还以为你会呆在某个监狱遗址。我在网上查了一下,那儿的风景果然和你讲的一样,不过向我描述它们有多漂亮,这很残忍。自从你走了之后,这边一直在下雨。开始觉得自己像一条鱼或者某种热带两栖动物了。(这不代表你回来后可以解剖我)

你真的吃了驯鹿?

阿格娜的事情凶多吉少,是不是?从大街上消失肯定不是什么好兆头。我记得在哪里读到过,开始的12个小时是最关键的?既然现在已经过了48小时,她大概情况很糟。尽量别吓到她的室友。你应该明白她的感受。我完全能够理解她。

关于Sarah,其实整件事我也没太纠结过。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能在工作、女朋友、照看你和打击犯罪之间找到平衡。好像难度太大,真的。所以现在这样恐怕是最好的结果。

当然,她觉得你完全疯狂了。我没心思纠正她。况且她说得没错。

给我寄张有驯鹿图案的明信片。

J

PS:你是对的,她喜欢云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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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 Sherlock Holmes

To: John H Watson

Subject: 我当然是对的。

用我很难说出口的消息作为标题不太合适:阿格娜死了。果然,她的室友还有另一重身份,她是她的恋人。我很庆幸在发现尸体之前就与她谈过话了,虽然某些部分还让我很在意。希望你能原谅我没有透露细节。可以肯定地说,被窃的物品都是被凶手拿走的。阿格娜被发现的时候正泡在水里,脖子上挂着大使夫人的项链坠饰。尸体所在地就挨着一个小岛,所以我到底还是坐着船绕岛航行了。